「一次得救永遠得救」究竟有無聖經根據
山東省 楊心
夕陽西下,落日的餘暉鋪灑在大地上,我聚完會走在回家的路上,想著聚會時牧師說:「我們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了,因經上說:『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,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,就必得救。因為人心裡相信,就可以稱義;口裡承認,就可以得救。』(羅馬書10:9-10)我們信主耶穌只要心裡相信口裡承認就已經得救了,一次得救永遠得救,我們只要堅持為主作工花費,忍耐到底,等主再來時,我們就能直接被提進天國!」我很阿們牧師的話,是啊!主耶穌為救贖我們被釘在了十字架上,只要我們呼求主名,向主認罪悔改,我們就能罪得赦免,蒙恩得救,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了,以後一定能被提進天國。信主這些年,我一直堅信這個觀點是對的,從來沒有疑惑過。
但有一天我查閱經文時,看到主耶穌說:「凡稱呼我『主啊,主啊』的人不能都進天國,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。」(馬太福音7:21)「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,就真是我的門徒……」(約翰福音8:31)我仔細揣摩著主的話,看到主耶穌說只有遵行神旨意,實行主的話的人才有資格進天國,並沒有說因信稱義就可得救,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了,主來就可以直接被提進天國。這樣看來我的觀點不合乎主的話啊!難道我持守這麼多年的觀點是錯的嗎?想想我信主多年,雖然百分之百相信主耶穌救贖了我們,可在生活中卻常常實行不出主的教導,那我還不是遵行神旨意的人,又怎麼能進天國呢?想到這兒,我心裡不由得緊張起來,但又一想:「既然主耶穌作了我們的贖罪祭,赦免了我們一切的罪,我們就已經蒙恩得救了,怎麼還不能進天國呢?難道蒙恩得救不是永遠得救嗎?」我百思不得其解,於是,我帶著這個困惑常常向主禱告、尋求,也查閱了許多屬靈書籍,但都沒有找到答案。
後來,在一次同工會上我碰到了許久不見的張弟兄,他是一名講道人,領受聖經很純正,每次聚會時他都能交通出一些新的亮光,使我很得益處。這次又見到張弟兄,我很高興地向他打招呼,在交談中我說出了自己困惑已久的問題。張弟兄微笑著說:「楊弟兄,你說的這個問題可關乎到我們能否進天國的大事,我之前也有這方面的困惑,感謝主的帶領,通過一段時間的尋求,我對什麼是真正的得救有了一點淺顯的領受。」我急忙說:「那你快說說。」張弟兄笑了笑說:「我們都知道聖經約珥書2章32節說『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』,當初耶和華神頒布律法讓以色列百姓遵守,百姓認為只要守住律法不被定罪就得救了。但到了律法時代末期,因著人類被撒但敗壞得越來越深,以色列百姓都守不住律法,犯罪越來越多,已經沒有足夠的贖罪祭為他們贖罪了,他們將面臨被律法定罪、處死的危險。神憐憫人類,為了拯救人類脫離律法的定罪,道成肉身以『耶穌』這個名作了救贖的工作,以一個無罪的肉身被釘在十字架上,無償地把我們人類從律法下救贖回來,從此只要我們接受並求告主耶穌的名,來到主面前向主悔改認罪,罪就得到赦免,不再被律法定罪、懲罰了,我們因著主耶穌的救贖得救了。」
聽後我恍然大悟,吃驚地說:「就是說在律法時期,只要人守住耶和華神的律法就得救了,到了恩典時代,只要人信靠主耶穌向主認罪悔改也就得救了。」
張弟兄說:「是的,每當神作一步新工作的時候,我們能跟上神作工的步伐,遵守神新時代的要求,按神的話實行,就是得救了,就不再被神定罪了。其實,我們信主耶穌蒙恩得救,僅僅是指罪得赦免,不被律法定罪、處死說的,並不代表我們已經遵行神的道脫離罪惡了,更不代表我們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了。我們雖然信了主耶穌,蒙主救贖罪得赦免了,但我們還能常常犯罪抵擋神,活在白天犯罪、晚上認罪的惡性循環中,不能脫離罪的捆綁和轄制。就像我們臨到事為了維護臉面地位,讓人高看、仰望,常常偽裝自己,說謊搞欺騙,做事愛顯露自己,還能與別人勾心鬥角、爭奪地位;看到弟兄姊妹消極軟弱,信心冷淡,去幫助扶持幾次不見成效時,就沒有了愛心、耐心,開始嫌棄弟兄姊妹,做不到愛人如己;尤其臨到試煉時,我們還能發怨言埋怨主、論斷主,甚至還有背叛主的心思意念,根本實行不出主的話,對主沒有真實的信心與順服。還有很多弟兄姊妹追隨世界潮流,貪享罪中之樂,跟外邦人一樣活在吃喝玩樂的墮落生活中。神說:『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: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;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,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。』(約翰福音8:34-35)『……你們要聖潔,因為我是聖潔的。』(利未記11:45)神的話說得很明確,神是聖潔的,神的性情公義不容人觸犯,要想進天國必須脫去罪性,達到潔淨,不再犯罪抵擋神,這樣的人才有資格承受神的應許。而像我們這樣常常白天犯罪、晚上認罪,活在罪中不能自拔的人怎麼有資格進天國呢?我們犯罪的根源不解決,就是罪得赦免一千次、一萬次,我們還是屬撒但的,是與神對立的。試想神如果把像我們這樣滿了撒但敗壞性情,還能抵擋神、背叛神的人帶進天國的話,神的國度怎麼還能說是聖潔的國度呢?這是不可能的事實啊!」
我很認同張弟兄的交通,是啊,就我們這樣天天活在罪中,明知是罪還身不由己犯罪的人,怎能有資格進天國呢?此時,我感到自己信神信得太糊塗了,主的話說得明明白白,可我卻不在主的話上下功夫尋求,反而活在自己的觀念想像中,完全謬解了神的心意,錯謬地認為只要心裡相信口裡承認就能得救,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了,就等著主來接我進天國,這不是太愚昧了嗎?簡直就是痴心妄想!如果再不扭轉這個錯謬的觀點,還繼續憑著觀念想像信神,最終肯定得被主厭棄、淘汰。於是,我問張弟兄到底什麼才是真正的得救。
張弟兄忙從包裡拿出一本書,並說這書裡的話就能解決我的問題,隨後讀道:「人脫離了撒但污穢、敗壞的東西就得著了神的拯救,但是人若仍然沒脫去污穢、敗壞,那就還屬於在撒但的權下。人的勾心鬥角、詭詐、彎曲這些都是屬於撒但的東西,拯救你就是讓你脫離這些,神的作工不會錯,都是為了拯救人脫離黑暗。你信到一個地步能脫離肉體這些敗壞,不受肉體敗壞轄制,這不是得救了嗎?你活在撒但的權下你就不能彰顯神,你屬於污穢的東西,不能承受神的產業。你被潔淨之後、被成全以後是聖潔的人了,是一個正常的人了,你就蒙神祝福、蒙神喜悅。」(摘自《實行(二)》)「人犯罪能藉著贖罪祭而得著赦免,但究竟如何能使人不犯罪,使人的罪性完全脫去,使人的罪性能夠有所變化,對這個問題人沒法解決。人的罪是得著了赦免,這是因著神釘十字架的工作,但人仍舊活在老舊的撒但敗壞性情之中,這樣,就得把人從撒但的敗壞性情之中完全拯救出來,讓人的罪性完全脫去,而且不再發展,使人的性情都能達到變化。這就需要讓人明白生命長進的路,讓人明白生命之道,明白性情變化的途徑,而且讓人都按著這路去實行,達到人的性情逐漸變化,活在光的照耀之下,讓人所做的凡事都合乎神的心意,讓人脫去撒但的敗壞性情,讓人脫離撒但的黑暗權勢,達到人能完全從罪中出來,這樣,人才得著了完全的救恩。」(摘自《道成肉身的奧祕(四)》)
張弟兄交通道:「感謝主,這些話把什麼是真正的得救說得太清楚了!真正的得救是指人得著真理被神潔淨、成全以後,徹底脫離了罪惡,脫離撒但的黑暗權勢,不再犯罪抵擋神說的。其實,主耶穌作的是贖罪的工作,我們只是不屬罪了,但我們裡面的撒但本性根深蒂固,即使罪得到了主的赦免,可我們臨到事還能受狂妄自大、彎曲詭詐、自私卑鄙、陰險惡毒等撒但性情的支配,常常身不由己地犯罪抵擋神,根本行不出主的話來。這就好比一個小偷,因偷別人的東西被警察抓起來了,他的父母不忍心他遭受牢獄之苦花重金把他贖了出來,這樣在法律上雖然不定他什麼罪了,但他偷的本性還在裡面,遇到合適的機會他還能受本性的支配繼續偷東西。所以,我們只有明白各方面真理,從撒但權下完全解脫出來,撒但敗壞性情得到潔淨,脫離罪的捆綁,無論在什麼環境中都能尋求神的心意,實行神的話,對神有真實的敬畏和順服,有真實愛神的心,那才是永遠得救了,是完全被神得著的人。」
我高興地說:「感謝主的開啟、帶領,使我明白了一次得救永遠得救,就能進天國這個觀點是錯誤的,也明白了永遠得救是指脫離罪性、得著潔淨說的,與一次得救、罪得赦免完全是兩碼事。這本書把什麼是真正的得救說得這麼清楚,那裡面是不是還有讓人脫罪、得救的路途?如果我們找到了脫罪的路途,按著這個路去實行,那達到真正得救進天國不就有希望了嗎?」
張弟兄高興地說:「楊弟兄你說的很對!感謝主,我們只有找到了脫罪的路途,解決了罪性的問題,我們才能真正得救進天國。這本書把這方面的真理說得很清楚,那我們繼續往下看……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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