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跟隨主最根本的有四件事,是我們所有的基督徒必須做到的,這四件事就是:讀神的話、禱告神、盡本分與實行神的話。我們一切的屬靈生活主要就包括這四方面,我們每天的生活中如果有這四方面的實行,那麼我們就具備真正基督徒的條件了。
第一件大事就是讀神的話。自從我們信主那天起我們就讀經文,幾十年如一日從未間斷,那麼我們怎麼讀神的話才能達到果效呢?那就是從神話語的每一句中摸著真理的所在,尋求神的心意,細心地禱讀、揣摩,而不是走馬觀花地看一遍,或者是背背經文的字句,而是需要我們用心去讀,用心去尋求,獲得聖靈的開啟光照,這樣才能明白真理的真意,明白主的心意。